未来5年内,我省达标高中将达300所;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高职院校;重点建设厦门大学、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
商报讯 昨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我省《“十一五”教育发展专项规划》已正式出台。按照规划目标,未来5年,我省将撤并一批薄弱高中,争取到2010年,全省达标高中总数达到300所左右;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左右高职院校;重点建设厦门大学、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。
我省“十一五”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如下:幼儿入园率保持在85%左右;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,接受义务教育;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;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84万人左右;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。
规划要求,争取到2010年,全省达标高中总数达到300所左右,其中,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左右,达标高中的在校生数达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量的2/3以上。
未来5年,我省将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,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,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,要保持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。省里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左右高职院校。
另外,我省将进一步调整、完善高等教育布局,新办若干所本科高校,基本建成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厦门集美文教区;重点建设的高校为厦门大学、福州大学、华侨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、福建医科大学、福建中医学院、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。
规划还提出,今后5年,我省还将调整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,停办不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,支持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整合调整为普通高校。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,或并入高等学校,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,不升格为本科院校。